一、
壓力表無指示。
原因:1、導壓管上的切斷閥未打開;2、導壓管堵塞;3、彈簧管接頭內污物淤積過多而堵塞;4、彈簧管裂開;5、中心齒與扇齒磨損過多,以至不能嚙合。
二、指針抖動大。
原因:1、被測介質壓力大;2、壓力計的安裝位置震動大。
三、壓力表指針有跳動或呆滯現象。
原因:1、指針與表面玻璃或刻度相碰有摩檫;2、中心齒輪軸彎曲;3、兩齒輪嚙合有污物;4、連桿與扇齒輪間的活動螺絲不靈活。
四、壓力去掉后,指針不能恢復到零點。
原因:1、指針打彎;2、游絲力短不足;3、指針松動;4、傳動齒輪有摩檫。
五、壓力指示誤差不均勻。
原因:1、彈簧管變形失效;2、彈簧管自由端與扇形齒輪,連桿傳動比調整不當。
六、傳動比失調。
七、指示偏低。
原因:1、傳動比失調;2、彈簧管有滲漏;3、指針或傳動機構有摩檫;4、導壓管線有泄露。
八、指針不能指示到上限刻度。
原因:1、傳動比小;2、機芯固定在機座位置不當;3、彈簧管焊接位置不當。
壓力表的調校:
公司采用活塞式壓力計來做校驗工具,將被校壓力表和標準壓力表以相同的壓力比較它們的指示數值,所選擇標準表的絕對誤差一般應小于被校儀表絕對誤差的1/3,所以誤差可以忽略,認為標準表的讀數就是真實壓力的數值。如果被校儀表對于標準儀表的讀數誤差不大于被校儀表的規定誤差,則認為被校儀表合格。